2022年8月3日零时至8月4日6时,仙女湖区将在景区码头进行节目直播。为维护直播期间空中安全,确保直播活动顺利举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节目直播期间,将对仙女湖景区码头直播舞台及周边1000米空域范围内设立临时禁飞区,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飞行管制。
二、管制期间,在临时禁飞区内禁止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航天模型等)飞行;禁止放风筝、气球和航拍等行为。
三、管制期间,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。
四、对于违反本禁飞通告的行为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。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
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
2022年8月2日